第(3/3)页 从酒店离开的时候,他已经跟鲁祥伟请了下午的假。 今天中午的酒,喝的有点多。 下午的课他上不了了。 回到住处,泡了一杯毛峰,曹胜靠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一边按着太阳穴,一边在琢磨一件事。 ——他在想要不要成立一个个人工作室或者公司?来帮自己做一些接待、洽谈作品合约以及投资等方面的工作? 否则,每次有什么人来找他,都是他亲自接待,亲自陪酒,不仅伤身,也耽误他时间。 这中午喝酒还好,下午请个假,睡一觉就行了。 这要是晚上陪人喝酒,喝完酒,晚上的稿子还写不写了? 还有,以后再有记者上门,也有人帮自己挡一挡,或者替自己在媒体面前发言。 顺便还能保护自己的财产。 从二十多年后,重生过来的他,耳闻目睹了太多离婚分一半的例子。 特别是那些结婚一两个月就离婚,离婚就分一半房产、一半车子、一半存款。 远的不说,就他知道的,网文圈就有好几个大神离婚的时候,被分走一半财产,元气大伤。 见多了那样的先例,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成立一个公司。 一个为他个人服务的公司。 他挣点钱不容易,都是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的。 这要是将来哪天,突然被人分走一半,心里还不得血流不止? 成立公司的话,就能将自己的个人收入,变成公司的收入。 相对要安全不少。 而且,有了个人公司的话,以后像买房、买车,都不用他亲自去现场看,做个决定,就有人去执行。 好像用公司的名义买房、买车,还能抵税? 另外,他自问自己并不是什么洽谈合约的高手。 如果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,像今天这种和出版社谈合约的事,就能交给专业的人去谈。 越想他就越觉得有必要成立一家个人公司。 好处简直多得数不完。 坏处好像只有一个:筹备公司的时候,需要自己花点时间和精力,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个合适的负责人,替自己打理这家公司。 倒也不需要什么商业精英,最重要的是这个人,自己要能信得过。 要不暂时让黄清雅负责一下? 她应该愿意帮这个忙。 脑子里转着这些念头,曹胜不知不觉中,在沙发上睡着了。 睡醒时,已经是下午3点多。 他起身拿来一套换洗衣物,冲了个澡,然后拿出手机主动打给长江文艺的尚正明。 约他去附近一家茶楼谈合约。 只谈了一个小时左右,合约就谈好了。 具体条款,比照他们合作的上一份合约,稿酬依然是阶梯式的版税分成,但具体的分成比例,则比上一份合约提升了一个点。 第(3/3)页